期權合約如何運作?
有兩種基本的期權類型,即賣權和買權。買權賦予合約擁有者買入標的資產的權利,而賣權則賦予合約擁有者出售的權利。因此,交易者通常在預期標資產的價格上漲時行使買權,並在預期價格下跌時行使賣權。此外,他們也可能使用買權和賣權使價格保持穩定,甚至採用兩種類型的組合來認購,以在市場波動性利好時押注或對抗市場波動。
期權合約至少由四個部分組成:規模、到期日期、行使價和權利金。首先,訂單的大小是指要交易的合約數量。其次,到期日期是交易者不能再行使期權的日期。第三,行使價是買入或出售資產的價格 (如果合約買方決定行使期權)。最後,權利金是期權合約的交易價格。它表示投資者為獲得期權而必須支付的金額。因此,買方根據權利金的價值從賣方獲得合約,權利金隨到期日期的臨近而不斷變化。
基本來說,如果行使價低於市場價格,則交易者可折價買入標的資產,將權利金計入算式後,他們可能會選擇行使合約來獲利。但如果行使價高於市場價格,則持有者沒有理由行使期權,合約則被視為無用。合約未行權時,買方只損失入倉時支付的權利金。
務必要注意,雖然買方可以選擇是否行使其買權和賣權,但賣方依賴於買方的決定。因此,如果買權買方決定行使其合約,則賣方有義務出售標的資產。同樣,如果交易者買入賣權並決定行權,則賣方有義務從合約持有者購買標的資產。這意味著賣方比買方面臨更高的風險。雖然買方的損失僅限於為合約支付的權利金,但根據資產的市場價格,賣方可能會損失更多。
一些合約賦予交易者在到期日期之前的任何時間,行使其期權的權利。這些通常被稱為美式期權合約。相比之下,歐式期權合約只能在到期日期行使。然而,值得注意的是,這些計價與其地理位置無關。
期權權利金
權利金的價值受多種因素影響。為簡化起見,我們可以假設期權的權利金至少取決於四個因素:標的資產的價格、行使價、距到期日期的剩餘時間,以及相應市場 (或指數) 的波動性。這四個組成部分對買權和賣權的權利金有不同的影響,如下表所示。
買權權利金 | 賣權權利金 | |
資產價格上漲 | 上漲 | 下跌 |
更高的行使價 | 下跌 | 上漲 |
縮短的時間 | 下跌 | 下跌 |
波動性 | 上漲 | 上漲 |
自然而然地,資產的價格和行使價會影響買權的權利金,並以相反的方式影響賣權。相比之下,時間越短通常意味著兩種期權的權利金越低。其主要原因是,因為交易者的這些合約對其有利的可能性較低。另一方面,波動性的增加通常會導致權利金上漲。因此,期權合約權利金是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。
Options Greeks
Options Greeks 是設計用於衡量影響合約價格多種因素中某些因素的工具。具體來說,它們是用於衡量基於不同標的變體的特定合約風險的統計值。以下是一些主要的 Greeks 及其衡量內容的簡要說明:
Delta:衡量期權合約的價格相對於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動幅度。例如,Delta 為 0.6 表示資產價格每變動 1 美元,權利金可能會變動 0.60 美元。
Gamma:衡量 Delta 隨時間的變動率。因此,如果 Delta 從 0.6 變更為 0.45,則期權的 Gamma 將為 0.15。
Theta:衡量與合約時間減少一天相關的價格變動。它表示隨期權合約接近到期日期,權利金預期的變動幅度。
Vega:衡量合約價格相對於標的資產隱含波動率變更 1% 的變動率。Vega 的增加通常會反映買權和賣權價格的上漲。
Rho:衡量與利率波動相關的預期價格變動。利率上升通常會導致買權的增加和賣權的減少。因此,Rho 的值對於買權為正,對於賣權為負。
常見使用案例
對沖
期權合約被廣泛用作對沖工具。對沖策略一個非常基本的範例是,交易者買入其已經持有的股票賣期權。如果由於價格下跌而導致其主要持股的整體價值損失,行使賣權有助於他們減輕損失。
例如,假設 Alice 以 50 美元的價格買入 100 股股票,希望市場價格上漲。然而,為了對沖股價下跌的可能性,她決定買入行使價為 48 美元的賣權,每股支付 2 美元的權利金。如果市場轉為看跌且股價跌至 35 美元,則 Alice 可以行使其合約以減輕損失,以 48 美元而不是 35 美元的價格出售每股。但如果市場轉為看漲,則她不需要行使合約,只會損失支付的權利金 (每股 2 美元)。
投機交易
期權也廣泛用於投機交易。例如,認為資產價格即將上漲的交易者可以買入買權。如果資產價格高於行使價,則交易者可行使期權並以折扣價買入。當一項資產的價格高於或低於行使價而使合約可盈利時,該期權被稱為「價內期權」。同樣,如果合約處於盈虧平衡點,則稱其為「價平」,如果處於虧損狀態,則稱其為「價外」。
基本策略
在交易期權時,交易者可採用多種策略,這些策略基於四種基本倉位。作為買方,可以買入買權或賣權。作為賣方,可以賣出買權或賣權合約。如前所述,如果合約持有者決定行使期權,賣方有義務買入或出售資產。
不同的期權交易策略以買權和賣權合約各種可能的組合為基礎。保護性賣權、備兌買權、跨式期權和寬跨式期權是此類策略的一些基本範例。
保護性賣權:涉及買入已擁有資產的賣權合約。這是 Alice 在上一個範例中使用的對沖策略。它也被稱為投資組合保險,因為它可以保護投資者免受潛在下跌趨勢的影響,同時在資產價格上漲的情況下保持其風險敞口。
備兌買權:涉及出售已擁有資產的買權。投資者使用此策略從其持股中產生額外的收入 (期權權利金)。如果未行使合約,則他們在保留資產的同時可賺取權利金。然而,如果由於市場價格上漲而行使合約,他們有義務出售其倉位。
- 跨式期權:涉及以相同的行使價和到期日期買入同一資產的買權和賣權。只要資產在任一方向上移動得足夠遠,就可讓交易者獲利。簡單地說,交易者對市場波動性進行押注。
寬跨式期權:涉及同時買入「價外」的買權和賣權 (即,買權的執行價高於市場價格,而賣權的執行價低於市場價格)。基本上,寬跨式期權就像是跨式期權,但建立倉位的成本較低。然而,寬跨式期權需要更高的波動性才能盈利。
優點
適用於對沖市場風險。
在投機交易中具有更大的靈活性。
允許採用多種組合和交易策略,具有獨特的風險/獎勵模式。
能夠從所有牛市、熊市和橫向市場趨勢中獲利。
可用於在進場時降低成本。
允許同時進行多筆交易。
缺點
運作機制和權利金計算並不總是很容易理解。
涉及高風險,特別是對於合約編寫者 (賣方)
相較於傳統替代方案更複雜的交易策略。
期權市場經常受低流動性的困擾,這使其對大多數交易者的吸引力降低。
期權合約的權利金波動很大,並且隨到期日期的臨近而趨於下降。
期權與期貨
期權與期貨合約都是衍生工具,因此提供了一些常見的使用案例。儘管有相似之處,但兩者的結算機制卻存在重大差異。
總結
顧名思義,期權讓投資者可以選擇在未來買入或出售資產,而不管市場價格如何。這些類型的合約用途廣泛,並且可用於各種場景,不僅用於投機交易,還用於執行對沖策略。